1、集中式、應急消防燈光和應急疏散指揮(三總線)
(1)該消防應急照明照明與應急照明設備、應急照明電源、應急照明控制器及其附屬設備構成。
(2)對本公司的各系統進行每日的在線監測,并對各運行狀況進行全面的監測。若某一裝置在某一裝置出現故障或無法進行相關工作時,該緊急燈光控制裝置會以聲音、燈光提示該問題的位置及種類,待解決后,該警報會自行解除。
(3)當火情出現時,系統按照火警警報的連通性,將系統中的緊急滅火裝置的工作狀況按以下要求進行:
a、集中電源集中式滅火緊急照明設備進入緊急情況,根據接到聯動指令后的指令進行處理。b、具有撤離指令計劃的地區,根據最小撤離原理,確定撤離指令計劃。
c、具有兩個或更多個撤離指令的地區。
需要利用鄰近消防區域進行緊急撤離的消防區域,在發生火災時,在可以利用的情況下,根據最小的逃生路線,選擇對應的撤離指令;在無法利用鄰近的消防區域時,根據安全防范的原理,制定疏散指令。
在交通隧道、地鐵隧道、站臺及站臺等有必要采取不同的撤離方案時,要根據最小的逃生路線和安全撤離的要求,制定出相應的撤離指令。
d、點亮中央控制閥式的集中式緊急滅火照明。
(4)中央電力集散式系統是通信的,其總體的抗干擾性需要通過一份有效的 EMC測試結果來證明。
2、集中式集中式火災緊急信號指示器:
(1) LED照明,DV24V或DC36V,具有單獨的地址,正常情況下,使用電網提供電力,緊急情況下,由中央電源提供電力,緊急情況下,使用中央電源的電池進行集中供電,持續不少于90 min。
(2)安裝在與地板1米以下的墻壁和柱子上,必須設置防撞性的結構,燈體的頂面和柱面的最大橫向間距不得大于8毫米,不能使用易損性的或玻璃的。
(3)如在濕或特殊的地方,如地道,其保護級別不小于IP65。
(4)在地下埋設時,總的預埋件不超過50 mm,照明用的箭矢方位可隨現場的具體條件而改變;燈具的端子應采用不小于IP67的防水和密封。
3、集中式集中式應急燈:
(1)使用 LED照明,DC24V電源,具有單獨的通訊,一般使用電源,緊急情況下,使用備用電源,緊急情況下使用電池,在緊急情況下工作不少于90 mim。
(2)在火災緊急情況下,用普通的照明光源,AC220V提供的電力,這種照明設備必須具備直流兩用、瞬時起動和緊急電源箱的功能,緊急情況下,應具備單獨的地址和備用的備用電池,在緊急情況下工作不少于90 min,這種照明設備為 B類,其保護級別不低于IP30。
(3)如在濕或特殊的地方,如地道,其保護級別不小于IP65。
4、集中式集中式緊急燈光供電:
(1)中央式緊急燈光集散供電系統具有獨立的通訊方式,其輸入電壓為AC220V,DC24V或DC36V。能夠實現從電力系統運行到緊急運行的切換。
(2)中央控制性緊急燈光集散式集散式供電,各分支管獨立地進行防護,任何分支的失效不會對其它分支產生任何的干擾。
(3)集中式緊急照明集散式電力系統,對各回路的電池進行充放電監測,具有過充、充回路斷路器、過載等功能。
(4)中央控制式緊急燈光集散系統在設備出現問題時,可以通過聲光警報和指示位置,人工進行聲音信號的清除,直至故障解決為止。
(5)在潮濕或特殊地區如地道中的使用,其保護級別不小于IP67;在垂直電力系統中,其保護級別不得小于IP33。
(6)適用于消防控制室、低壓配電室、配電間或電豎井,并以下出入線的形式布置。地板安裝時,地板邊緣應該比地板(樓層)高100-200 mm,并在墻壁上設置時,底部與地板的高度應該是1.3~1.5米,接近門軸線的一側和墻壁之間的間距不應該低于0.5米,而前面的工作間距應該不低于1.0米。室內配電網設備與房頂之間的間距不得少于0.8米,如果有橫桿,則應遠離梁底處0.6米以下.
5、緊急照明控制裝置:
(1)緊急燈光控制器用于顯示、控制和報警系統中的全部裝置的正常運行狀況,并在緊急情況下進行火災應急處理,使整個系統的設備處于相應的緊急情況下。
(2)當緊急燈光控制裝置在如通道內或特殊地區時,其保護級別不小于IP67。(3)緊急燈光控制裝置,使用環境友好的鋰離子電池,在緊急情況下工作不少于180分鐘。
(4)在防火控制室中設有緊急燈光控制器。
(5)可將緊急燈光控制系統的數據傳送到云端,并能進行遠程的云計算和無人的運營。